各党总支:
根据学校党员发展计划安排,现就我校2020年下半年接收入党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工作部署如下:
一、入党申请提出和接收
1.入党的宣传教育
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入党热情,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特别是对那些基本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学生,各级党组织要做到政治上引导、专业上培养、生活上帮助,全面关心他们的成长,及时启发,重点培养,吸引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入党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党支部递交书面入党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本人成长的主要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简要情况,申请书后应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3.入党申请的接收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支部书记或其他支部委员)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 帮助其分析存在的不足和缺点,指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接收入党申请、同入党申请人谈话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为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进一步了解他们的入党动机和具体表现,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叁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方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1.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各学院党组织要严格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摸底调查,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1),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规定程序做好推优工作。
2.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
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由所在党支部组织支部党员进行民主推荐并填写《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3),获得支部党员过半数推荐方可有效。支部委员会结合党员推荐情况及入党申请人本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将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叁、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
1.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程序要求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时,党支部应召开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座谈会并做好书面记录(附件4)。
各党总支、党支部需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将审查意见填写至《党员发展对象推荐简表》(学生附件5、教工附件6)。
2.发展对象的政审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即可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主要采取谈话、函调证明信(附件9)的方式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态度,和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四、上级党组织备案审查
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将《党员发展对象推荐简表》(学生附件5、教工附件6,正反面打印)、《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附件7)、《党员发展对象汇总表》(附件8)纸质稿一份,于10月23日前加盖党组织章后报党委组织部础0916办公室备案,同时发送附件7、附件8电子稿至组织部邮箱:丑苍驳虫测锄锄产蔼126.肠辞尘。
附件:
1、《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2、《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
3、《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4、《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5、《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推荐简表》
6、《教工党员发展对象推荐简表》
7、《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8、《党员发展对象汇总表》
9、《函调证明材料联系函》
校党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