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夯实基层基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和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和成功实践。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扶贫办《对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9〕42号)和省委组织部《对于做好新一批省派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9〕43号)精神,我校拟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村任省派第一书记。现就做好省派驻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及选派程序
一般为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中共正式党员;政治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务实、甘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选派第一书记遵循民主、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组织遴选的方式。具体程序为:个人报名、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校党委提出初步人选、与省委组织部沟通人选、校党委研究决定、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二、任职要求及任务
驻村第一书记任职期限为2至3年,不占村党支部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任职期间,党组织关系接转到村,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原则上不再承担学校工作。驻村任职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驻村第一书记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四项职责任务,对照《第一书记驻村帮扶任务清单》和《贫困村脱贫后驻村第一书记帮扶任务清单》规定的重点任务,在老第一书记的指导下,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实干苦干、接力攻坚,把驻村帮扶工作引向深入、取得实效。特别是要把加强基层组织作为首要任务,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长效,把支部带强、把支书带优、把党员带好,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工作队。
叁、管理考核及相关待遇
第一书记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学校将定期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适时到村调研,指导促进工作。
第一书记每半年进行一次群众评议,由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由省委组织部会同学校、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半年评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
按照“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要求,学校将对派出的第一书记定期安排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给予适当生活补助,确保第一书记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四、工作要求
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是加强基层组织、推动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的有效平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积极宣传发动,真正把政治强、作风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推荐选拔到第一书记上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我校应有的贡献。
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单位推荐的第一书记人员名单,请于12月23日(周一)下午5:30前以党总支为单位报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础0928房间。
联 系 人:马睿、冷万豪
联系电话:3691038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