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对于选派援疆教师的通知》要求,拟从我校选派3名教师赴新疆哈密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对口支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条件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教师1名(需高级职称,任哈密职业技术学院汽车营销教研室副主任),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教师1名(需高级职称,任哈密职业技术学院汽车维修教研室副主任),网络管理技术人员1名(需中级职称,网络管理专业)。其他有志于援疆支教的教师专业不限。
选派人员需政治过硬、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艰苦地区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要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科研水平。
二、管理和待遇
援疆干部人才由派出单位和受援地共同管理,以受援地管理为主,在新疆工作时间为3年。
援疆工作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户口、行政和工资关系,由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享受原工作单位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同时由受援地按照当地同类同级人员的工资标准(含补贴)计发差额。同时,每月随工资增发生活费3000元,进疆前发给一次性补贴24000元。援疆期间晋升职级的,按照新任职级发放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援疆干部人才按照受援地的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和休假,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同时,配偶每年可到新疆探亲一次,时间按探亲假的规定执行,费用由援疆干部人才配偶所在单位承担,配偶单位解决有困难的,由同级财政列支。每年为援疆干部人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60万元。
叁、报名时间及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开展干部人才援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传达本通知精神,认真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工作,激发大家主动参加援疆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请有意参加河南省援疆支教的教师,于12月13日上午12:00前到组织部A0916房间(联系人:马睿;联系电话:3691037)咨询报名事宜。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