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5年1月19日(下周一)上午9:00在平原路校区公共教学楼础105会议室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点解读”及“法制案例分析”报告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年1月19日上午9:00。
二.地点
平原路校区公共教学楼础105会议室。
叁.参加人员
全校科级(含科级)以上干部和全体辅导员。
四.报告人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进才、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检察长刘鹰。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本总支(支部)参会人员按座次表(见附件)就坐,8:45前签到入场完毕;
3.会议期间,须关闭通信工具,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