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学校将于近期召开教师节表彰大会,对去年教师节以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对外资源争取等方面为学校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为做好表彰工作,请各部门认真收集、汇总本部门(单位)自2013年9月—2014年9月所获得的市厅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并将证书或上级表彰文件复印件于9月2日上午12:00前报送到校综合办公室行政科(地址:平原路校区北区办公楼203房间,联系人:王果;联系电话:3691000),过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校综合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
校办(0373-3691000、3691001 FAX) 招办(0373-3691234、369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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