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便于各部门及早安排清明节放假的相关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周四)—6日(周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二、调课安排
经与教务处协商,具体调课安排如下:
4月7日(星期日)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全校公选课由任课教师另行安排时间补课。
叁、值班安排
(一)平原路校区(值班电话:3691000(昼)、3691555(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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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带班校领导 |
值班人员 |
值班地点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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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 |
赵茂臣 |
黄永正 |
北区办公楼202 |
13703738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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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 |
李 勇 |
任经辉 |
北区办公楼205 |
13849375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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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 |
贾国强 |
刘永涛 |
北区办公楼203 |
18803730522 |
(二)宏力大道校区(值班电话:3392888;值班地点:行政办公楼104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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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带班校领导 |
值班人员 |
值班地点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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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 |
刘云兵 |
刘安鑫 |
行政办公楼104 |
13783733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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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 |
郭京普 |
李跃红 |
同 上 |
13569843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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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 |
戚新波 |
刘 刚 |
同 上 |
13503801127 |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值、带班制度。放假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各部门也要安排人员值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防火等工作,遇到紧急情况及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保卫处要严格门卫制度,严禁校外人员来校从事任何非法活动;要坚持昼夜巡逻不间断,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控,严防案、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教育和廉洁教育。各部门尤其是各教学系(部),要在放假前对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任何部门不得以公款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旅游。清明祭扫,要讲究文明,注意安全。同时,全校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严防“节日病”。
(叁)放假期间,图书馆正常开放;后勤服务公司要切实做好学生餐饮工作。
(四)严格请假制度。中层干部要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部门正职离开市区须向分管校领导请假,部门副职离开市区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校综合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