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公文管理,确保公文质量,维护学校形象,根据校领导批示,今后凡未经办公室审核把关的文件,一律不得在校园网及翱础系统上发布,学校各类公文需由办公室统一发布。以学校名义上报的材料,一律须由办公室审核,否则不予加盖公章,造成的后果由承办部门承担。凡违反此规定者,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综合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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