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12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团结奋斗和勤奋工作下,学校大事多、喜事多,改革发展实绩较为显着,多项工作取得新突破。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部门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学校拟于近期对2012年度先进部门进行表彰。请各部门(单位)对照先进部门评选条件,认真总结本部门(单位)工作,积极参加评选。所有参选部门,请于1月14日(周一)下午6:00前,将本部门(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稿或电子稿报送到平原路校区北区办公楼212房间(联系电话:3691222),电子稿可以通过OA系统工作便笺发送到办公室文秘科。过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先进部门的评选资格。
附件: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先进部门评选暂行办法
校综合办公室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