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我校定于2011年9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教务处(实字2#楼209)进行教育理论考试照片采集。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采集,过期不再受理。
教 务 处
2011年9月14日
校办(0373-3691000、3691001 FAX) 招办(0373-3691234、3691266)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地图) | 邮编:45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