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校党委文件《中共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对于印发〈2011年度民主评议全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机电高专党字[2011]1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的行风评议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文件(豫机电高专党字[2011]16号)要求,有关部门应于8月10日前,将开展行风评议的工作措施、民主评议与征求意见清况与查收整改与建制情况等,汇总成册报送校行评办,经多次催促,到目前为止仍有一些部门没有上报,请没有上报的部门务必在8月30日之前上报。
二、根据文件(豫机电高专党字[2011]16号)要求,对于2010年省纠风办对我校行风明查暗访评议中发现问题负有整改责任的职能部门,以及2010年省纠风办对我校行风评议测评中,对学生满意度偏低负有整改责任的职能部门,应于6月30日前,将整改措施报送校行评办,经多次催促,现仍有一些部门没有上报,请这些没有上报的部门务必于8月30日之前上报。
叁、根据文件(豫机电高专党字[2011]16号)要求,于8月30日前上报有关文字料的部门,务必按要求于8月30日前上报纸质材料。每份材料上报四份,并装订成册。
四、根据省纠风办的要求,以上材料,我校应于九月上旬之前,将材料整理成册,上报叁份于省纠风办,请有关部门依照上面的时间和要求尽快上报。
校行评办
201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