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部门在认真总结本部门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对照2011年工作要点,认真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并形成文字材料,将打印稿于2011年8月24日(星期叁)下午18点前报送至新区办公楼203房间(联系电话:3691222)。
二、报送材料要求
1.重点突出,条理清晰。
2.报送打印稿(A4纸)一份(左侧装订),同时将电子稿发送cgh1155@126.com。
校综合办公室
2011年8月22日
校办(0373-3691000、3691001 FAX) 招办(0373-3691234、369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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