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我校上半年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和成绩,更好地开展下半年的工作,经研究,决定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对照2011年工作要点认真总结本部门上半年工作,形成文字材料,将打印稿于2011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18点前报送至新区办公楼203房间(联系电话:3691222)。
二、报送材料要求
1.重点突出,条理清晰。
2.以事实和数据做依据。
3.部门工作总结要经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
4.报送打印稿(A4纸)一份(左侧装订),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cgh1155@126.com。
校综合办公室
2011年6月21日
校办(0373-3691000、3691001 FAX) 招办(0373-3691234、369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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