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学校决定,2011年我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即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推荐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系部专任教师可参评优秀教师(参评优秀教师者必须有教师资格证),党、政、后等可参评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以各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统一组织推荐。
2.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暂行办法》(豫机电高专校字〔2007〕37号)中的相关条件及比例认真推荐,超过推荐比例的视为无效。
3.各党总支、党支部需报送填报完整的优秀教师、优秀教工作者申报表每人两份。
以上材料截至到6月22日前完成,逾期视为弃权。
人事处
2011年6月15日
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