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团总支:
评选表彰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激励引导作用,培养和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展示我省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在青年学生中发现、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做贡献,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2011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评选表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和具有优良整体素质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1、“叁好学生”评选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叁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表彰。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表彰。
3、“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
叁、评选名额
根据各系(部)在校生人数,按照团省委和省教育厅下发指标进行分配。
四、表彰和奖励
获得省级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和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集体,将获得团省委、省教育厅颁发的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集中宣传优秀学生先进事迹。
五、评选、推荐程序
1、省级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各系(部)团总支审查,全校公示(公示期3天)无异议后产生。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邻班同学代表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
2、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或《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各一式二份(B5纸,正反面打印),由系部团总支负责审查、推荐,并附推荐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书面报告、总名单及电子版,于5月23日前报校团委。“河南省普通高校叁好学生”、“河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和“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将在“河南共青团”网站()上进行公示。
3、各系(部)评选申报工作,在本系(部)党政领导下进行。本届评选表彰具体工作以团总支为主承担。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部)团总支要把评选表彰和推荐活动作为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举措,加强领导,完善相关措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系(部)团总支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3、注重宣传,扩大影响。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联系电话:3691079
附件:
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推荐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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