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1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11年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采取直接认定的方式,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是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
2.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项目,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地位。
3.公司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10%以上(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10人以上),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2-3人。
4.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仪器设备;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二、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填写《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供相关附件(包含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专利、成果鉴定、进步奖等科研证明材料和其它相关材料)。
2.所有材料按照申请书、研究报告、附件顺序装订成册,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叁、申报时间地点
请各申报系部5月23日上午将申报材料送实字2号楼212科研外事处。
联系电话:3691212
电子信箱:jizhuankyc@yahoo.cn
附件:1.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2.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科研外事处
20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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