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1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以集中考试形式进行考核的不及格课程,补考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9日至13日之间进行,具体安排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程补考安排表见附件1)。
2、以大作业、论文等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如:大学语文、文学欣赏、心理健康教育等选修课),以及机试、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如不及格,请于5月9日至13日期间由本人联系相应的任课教师进行补考,任课教师请将补考成绩于5月17日之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报教务处备案。
3、电工实习、电子实习、金工实习补考时间定于5月9日至13日进行,请学生与实习基地联系。
4、体育补考时间及地点:5月14日上午8:30在新区网球场。
5、往届毕业生如需补考,请于5月8日前到教务处(实字2#110)查看补考安排,并办理相关补考手续。
教务处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