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纪念建党九十周年,同时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现我校大学生团结、合作、乐观、积极、拼搏的良好精神品质,培养我校学生爱党、爱国、爱校情操,提升我校德育工作的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红歌颂·机专情”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宗旨
铭记党恩做奉献,发挥作用促党建。
二、组织机构
为便于统一组织和协调此次比赛的各项工作,特成立本次大赛领导小组。
顾 问:刘云兵
总策划:许振兴 张玉嵩 何 伟 姚永刚
策 划:朱松梅 魏 然
统 筹:程小红 郭志立 张 楠 芦 艺
场 务:校学生会和自动控制系学生会全体成员
叁、时间、地点
1.时间:2011年5月13日下午3点
2.地点:人文广场
四、参赛对象
各系部学生
五、形式与要求
1.各参赛合唱团人数应在100—120人。(参赛人员,包括指挥、领唱、朗诵等在内均必须是本系部学生,不允许外单位人员担任。)
2.参赛合唱团的参赛曲目为两首。一首为必选歌曲,可以在开拓之歌和共青团团歌之间二选一;另一首为自选歌曲。要求自选曲目内容健康,有时代精神和进步意义,能够深化活动主题,唱响青春。
3.各参赛合唱团入场、出场时队伍应保持整齐、有秩序,不得无故拖延时间。(有出入场拖延情况者应相应扣分;各参赛队应提前20分钟整理队形。)
4.入场队形、舞台队形可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调节。
5.比赛顺序:按赛前抽签的结果来决定上场比赛的顺序。
6.参加演唱人员的服装由各单位自己决定,服装要求统一、协调。
7.各单位观众席秩序混乱者给予相应的扣分。
六、评比表彰
合唱比赛的评分标准由歌曲内容、精神面貌及台风、艺术效果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指挥单独评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比赛奖项设置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叁等奖若干,优秀指挥奖3名。
望各系部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按要求认真组织参赛,把合唱训练抓紧抓实抓好,保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校党委宣传部 学工部 校团委
2011年4月26日
附件:1.演唱评分标准
2.评分规则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