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对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对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204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我校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录取、接收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选派对象和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第四条第3款条件可适当放宽为:45周岁以下(196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197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各部门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和上述两个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切实把好人员质量关。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教育部分配给河南省的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为35人。河南省教育厅确定的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名额为46人,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1人。
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直接拨付接收学校。
叁、推荐与审核程序
1、3月31日—4月2日,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部门提交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纸质版一式叁份,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cswj1979@sina.com)。 各部门审核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并在《推荐表》上填写推荐意见,交教人事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107房间)。请各部门及各位老师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4月6日前,学校人事处按照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坚持择优原则审核推荐人选材料,并报学校审定。
3、4月8日前,将学校审定推荐人选的《推荐表》报省教育厅审核。
四、其他
1、申请人收到接受学校录取通知书后,按《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培训管理办法》(豫机电高专校字〔2010〕30号)的规定履行相手续。
2、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可以在武汉中心网页 ()和中国高校教师网()上查询和下载。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叁月叁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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