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购房户:
生活区高层1#、2#楼建设已基本完工,各项配套设施基本具备,近期将交付住房户验收。经研究决定:代收购房户各种税金(144平方米以下的代收房款总额的10.05%,144平方米以上的代收房款总额的12.05%)以及未贷款人员剩余10%的房款。(最终实际房款,待各楼审计决算后与各户清算)。
请各户查看购房缴款个人信息表(新区办公楼一楼大厅、实字2号楼一楼大厅、一号家属院门口),及时缴纳房款及各种税金。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学校将不发放住房钥匙并收缴滞纳金。3月30—31日发放住房钥匙。本次缴纳房款不收取现金,请各户到学校指定银行缴纳,然后到学校财务处换取收据。
一、缴款及换收据时间:2011年3月28日、29日(星期一、星期二)
二、校财务处办公地址:新区实字2#楼一楼109房
叁、学校指定缴款银行:
收款单位: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收款事由:房款
1.银行:新乡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26503462598012 地点:中原路与新飞大道十字路口
2.银行:新乡市建行北支
账号:41001562710050200075 地点:宏力大道二中十字路口
生活区建设小组
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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