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相人员:
1. 10级所有在校学生。
2. 学籍库里没有照片的09级学生。(名单各个班长统计)
二、照相时间、地点:
2011年3月11日下午在老校区。
2011年3月12日一天在新校区。
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查询。
叁、注意事项
1.以系为单位,各系负责人组织本系学生按照安排的时间照相。
2.照相时,班长必须亲自到场组织本班照相工作,严格按照照相名单打印的姓名顺序照相。
3.照相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的排好队列,不要穿蓝色外罩,不要戴帽子和眼镜。
4. 10级各班不用造表,只须交最新的点名册,但班长邮箱号和电话必须留注在点名册右下角。(点名册上没有名字的学生需在点名册上另外写明姓名、学号)09级各班一定要按照系里要求造表,所有照相名单必须打到一张A4纸上。
5.照相结束叁天后工作人员把各班电子版相片发到各班班长邮箱里,请各班班长认真核对照片信息,如有错误务必于3月17日下午17:00前到新校区教务处(实字2号楼110)更正。
附件 照相次序安排
教 务 处
201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