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已经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印发各部门。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并根据文件精神,按照下列要求做好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申报评议阶段的相关工作。
一、岗位申报人员范围
学校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以及2006年7月1日后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岗位申报时间安排
1.2011年1月11日至2011年1月13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所属人员学习《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岗位设置过程中材料的审核把关,提出推荐意见。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于2011年1月12日前,将本部门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人信息报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2.2011年1月14日下午6:00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所属人员的岗位申报材料汇总后,连同个人业绩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3.2011年1月17日至20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委员会研究讨论聘任意见。
4.公示聘任意见。
叁、有关要求
1.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按附件的要求分别填写并报送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汇总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汇总表的电子版数据。
2.(1)《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岗位设置申请表》一式5份,每人限报一岗。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转评同级职称人员还需提供转评前的同级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
(4)高校教师岗位岗位申报人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工勤技能岗位申报人员需提交工勤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报专业技术叁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和十一级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材料。主要有:
(1)着作封面、扉页、目录复印件各1份;
(2)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各1份;
(3)教科研项目结项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其他相关业绩材料的复印件。
此类申报人员的证书材料和业绩材料需单独装袋,并在袋上注明申报人员姓名、部门和所申报岗位以及本人业绩材料目录(目录所列材料顺序须与档案袋中的材料排放顺序相一致)。
5.申报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和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岗位人员的证件材料以部门为单位分类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上须注明人员姓名和申报的岗位。
6.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对所属人员的相关证件和业绩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7.管理岗位申报人员需要另行提交的相关材料按学校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的要求进行。
8.在职人员的任职年限和业绩材料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2006年7月1日后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材料计算时间截止到退休当月。
9.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通知所属全部人员。2006年7月1日后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内退人员由离退处负责通知,并组织他们的岗位申报工作。
五、补充事项另行通知。
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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