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工作安排,结合我校职称工作实际,现将2010年新进硕士研究生初聘助教职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2010年12月份以前来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初聘助教职务。
二、初聘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2.部门推荐;
3.人事处资格审核;
4.学校确定聘任意见;
6.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叁、初聘时间安排:
1.12月29日至12月31日完成个人申请和部门推荐;
2.12月31日以前申请人向人事处提交申请材料(北区办公楼107房间);
3.2011年1月10日以前,形成学校总体聘任意见,并报教育厅审核。
四、提交初聘材料要求: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和与纸质材料相一致的电子档案;
2.个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照2两张(背面写上本人名字);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相关材料原件。
五、初聘表电子文档的填写说明:
1.下载职称个人版:申报者登录“河南职称网”(网址为:http://www.hnzc.gov.cn),在“软件下载”栏下载安装“个人版”及“个人版升级程序”。
2.选择表。打开快捷方式,单击“录入其他评价信息”。“取得资格方式”选“初聘”,“申报系列”选“高校教师”,“申报人所属地市”选“省直”。
3.填写“初聘表”。“主管单位代码”填“19018”,“主管单位名称”填“河南省教育厅”,“单位代码”填“19018025”,“单位名称”填“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详情”填“××学校××专业,学制×年,××学位”,“外语情况”不填。信息填写完后点“保存”,“退出”。
4.打印表。单击打印范围,单击“打印评审简表”,用A4纸打印一式叁份(正反双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5.填写推荐意见。申报初聘助教职务人员,由所在系部在“呈报单位考核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六、报名费:50元/人。
人 事 处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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