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专业对口,岗位急需,理由充分(所需人数要严格审核,与学校、本部门发展相协调)。
二、所需专业的名称或专业方向一定要严格准确(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叁、各部门要认真填写引进师资申请表,于2010年11月26日前报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10年11月22日
附件:引进师资申请表
校办(0373-3691000、3691001 FAX) 招办(0373-3691234、369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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