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质量学校拟在9月下旬对已经完成的教改项目进行结项鉴定,请各项目的负责人填写结项鉴定书(见附件1),于2010年9月20日18点之前报送高教室,同时报送鉴定项目的佐证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1.结项范围:2008年度和2009年度立项的学校教学改革项目;
2.材料要求: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要求每个项目报送结项鉴定书(项目参加人数+2)份、项目研究总结1份、佐证材料(如论文等的复印件)一份,部门报项目汇总表1份。每个项目均要将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正面贴上申报书的封面。
3. 报送材料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每个项目设置一个文件夹,并以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夹名称,项目名称后用括号注明负责人姓名。
4. 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学校希望以此次结项鉴定为契机,进一步活跃学院教学改革工作气氛,推动教学改革工作的新发展。
材料报送地点:高教研究室(新校区行政办公楼103房间)
联系人:杨占尧
联系电话:3691103
附件:
1.结项鉴定书
2.汇总表
高教研究室
201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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