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细则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以下13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一. 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七款“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应予退学”之规定,对自控系自052班学生杨尤贵、李娜等2名同学作退学处理。
二. 根据我校学生注册管理细则第五条“学生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之规定,对机制031班学生杨飞雷、汽拖031班学生管建松、生物医学03班学生李国旗、电缆031班学生王才华、制冷033班学生朱金录、会计042班学生娄静、制冷041班学生李荣甫、营042班学生梁宁、机电042班学生张自立、软件055班学生郝好、软件055班学生王超等11名同学作退学处理。
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